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项目负责人:
为进一步加强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管理,督促项目按时完成,根据《关于加快推动北京高校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的意见》(京教研〔2023〕13号)、《北京高校科研创新发展行动计划(2022—2024年)》(京教研〔2021〕16号)要求和《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京教研〔2013〕8号)的规定,对市教委科研计划超期未完成的项目进行集中清理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清理范围
2018年度以前,市教委批准立项的所有应结未结、申请结项未通过、经批准延期后到期仍未结项的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,包括科技计划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、社科计划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。
二、工作要求
上述清理范围内的项目将子以撤项处理,请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此次项目清理工作,并以此为契机加强对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的监督管理,确保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,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,由项目负责人通过市教委科研管理系统申请项目延期变更,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。
市教委将开展科研信用管理,项目完成情况将被记入项目负责人信用档案,项目负责人的科研信用记录将作为市教委科研项目立项的重要参考。
联系人:李京洋、刘星
联系电话:010-68322577
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
2023年10月9日